各学院:
为满足各年级同学在教学时间对自习场所的需求,根据全校每天排课和调课实际情况,教务部将8至17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内的空闲教室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提供给各年级同学作为自习场所,有自习意愿的同学可在当天前往公布的教室内自习。同时,在教室内自习时请注意不能喧哗,以免影响周边教室同学上课。
特此通知。
附件:8-17周周一至周五白天可自习教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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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