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3浏览次数:41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周日)至4日(周二),共3天。4月5日(周三)上班。
4月1日(第五周周六)全校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补4月3日(第六周周一)被冲掉的课程。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物流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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