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情况,重修考试做出如下安排:公共课考试安排在16周周六至周日之间(即12月24日-12月25日),专业课考试安排在17周周一到周五(12月26日-12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安排及考试学生名单见附件。
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并提醒学生注意携带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本次重修考试安排不进教务系统,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务必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本人。)
本次重修考试各考场均需要打印考场学生名单,监考教师根据考场名单认真核查学生证件,无证件或者考场名单上没有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表
(附件包含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安排;公共课考试学生名单;专业课考试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