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是足球竞彩app排名代表性徽记之一,是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份证明,代表着一种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当积极佩带、倍加爱护和妥善保管。为切实加强校徽管理工作,维护校徽使用的严肃性、制度性、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足球竞彩app排名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后勤服务人员。
第二条 学生校徽由学工部负责发放和管理。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工部按编码登记造册;教职员工校徽由人事部负责发放和管理。新教工来校报到后,在人事部领取校徽;后勤服务人员由后勤管理部统一到人事部备案登记造册后领取。
第三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足球竞彩app排名举行重要活动、出席重要场所及出访交流等期间,必须统一将校徽佩戴在上衣左胸位置。提倡教职员工和学生平时佩戴。
第四条 校徽编码与每个人一一对应,没有重复。教职员工和学生如遗失校徽,应及时带有效证件到原登记发放部门挂失,同时向所在部门申请补办。
第五条 校徽只限本人使用佩戴,教职员工和学生应爱护、注意保管,不得损坏、转借、送人、抵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因遗失且未挂失造成责任事故的,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第六条 校徽申请补办时,应填写《校徽补办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学生到学工部办理,教职员工、后勤人员到人事部办理。
第七条 凡拾到校徽者,应立即交至保卫部处理,谨防他人利用。
第八条 本办法由足球竞彩app排名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