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蒲公英评论(http://pgy.voice.edu.cn/)上读到《安装的是摄像头,侵犯的是师生隐私》一文。文中认为,中山大学为了“对教学实施全过程监控”,在教室里普遍安装摄像头的做法侵犯了师生隐私。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即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何谓隐私?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即隐私具有个体性、隐秘性和主观性。
从空间上讲,大学教室是大学生们共同学习的地方,所以不属于私人空间,而是公共空间。大足球竞彩app排名园里,除了学生寝室和卫生间,运动场、教室、图书馆等都属于公共空间,校长、书记办公室也不例外。在公共空间内安装摄像头已经很普遍了。广场、城市路口、超市、宾馆、网吧这些公共空间,不都是这样吗?也没见到谁说侵犯了公众的隐私。
从学生的角度讲,在教室里学习也不属于隐私。大学开设什么课程,由哪位教师主讲,哪些学生学习本课程,学习过程如何,这些都不属隐私的范畴。这是公开的。当前,世界上有很多大学把精品课程做成了公开课,放到网上供有兴趣的人学习,如国内就有网易大学公开课。对中小学生和教师而言,上公开课、录公开课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怎么到了大学就成了侵犯隐私?
从教师的角度讲,教授一门课程的过程也不应该被视为隐私。因为教学是一份工作,而且这份工作并不具有保密性质。工作不涉密,就不存在所谓的隐私问题。当前,大学“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很普遍。装上摄像头,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控,这对教师重视教学是很有益处的,学生也会因此而受益。
隐私,必然是私人的,但并非所有的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如果某些信息、事务真正属于个人隐私的话,那么就不应该把它暴露在公共空间之内。换句话说,私人信息请保存在私人空间内,私事请在私人空间内进行。隐私请自己藏好,不要把它带到公共空间。带到公共空间,别人合法取得的信息就不是隐私。
先说课堂。在教室这个公共空间内,通过摄像头又能提取到什么个人隐私信息呢?就算提取了肖像和语音,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公开、没有传播也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中山大学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对教学实施全过程监控”,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教室是学习的地方。如果教师都认认真真教书,学生都踏踏实实学习,交流大方坦荡,堂堂正正,又有什么是见不得人的?如此,何来“隐私”一说?
再说课间。部分人在潜意识里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无主的场所,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国人公共场所的表现屡被诟病的原因所在。事实上,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表现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否则会受到道德谴责或法律制裁。即使在课间,教室作为公共空间的性质也并未改变。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其言行也必须受到约束,谁都不能恣意妄为。如果师生的言行举止积极、大方、得体,怕什么监控?
因此,请不要以隐私之名妨碍足球竞彩app排名对教学的管理与引导。(作者赵世庭,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