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592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考勤工作,保证我校正常实验教学秩序,根据我校教职工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实验教学中心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对象
实验教学中心要求坐班的教职工。
二、考勤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5,所负责实验室排有实验课时上下班时间根据需要提前和延后。
三、考勤管理
(一)登记管理
1.中心考勤统一实行人工管理,采用签到制、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考勤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
2.实验员每天上下班在分中心主任处签到,分中心主任、办公室人员每天上下班在中心办公室签到。
3. 中心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各分中心主任每天轮流到各岗位不定时抽查,对抽查结果如实记录在案。
4.各分中心根据签到、抽查、请假备案等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月24日前将考勤记录情况交中心办公室汇总。
5.办公室主任每月26号之前将中心考勤情况报中心领导审批后,如实上报人事部,并将考勤记录作为中心绩效发放和年终考核依据。
(二)请假管理
1.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需提前一天在分中心主任处申请,再报中心领导批准,最后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2.请病、事假5天以上或其他假项按《武汉工商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规定》执行。
(三)出差、外出办事管理
所有因公出差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公的,必须事先报分中心主任登记备查。
(四)例会管理
中心例会实行签到制。中心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中心例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应在中心请假备案。
四、违纪界定及处罚
(一)迟到、早退
未按足球竞彩app排名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忘记签到并经分中心负责人证实未脱岗或未旷工后,参照迟到、早退处理)。
(二)脱岗、旷工
1.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经中心负责人确认无误,视为脱岗。
2.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经中心负责人确认无误,视为旷工。
3.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玩手机、看视频、听音乐、织毛衣、网购、串岗闲聊等,视为脱岗。
4.无故不参加中心例会者视为脱岗。
5.不接受工作调动、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旷工。
6.无故脱岗2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三)凡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者,严格按照实验教学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处理并如实上报人事部,按《武汉工商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规定》处理。
五、其他带薪假项
(一)调休假
职工调休需事先交调休单,审批同意后可享受相应时间的调休假。
(二)考试学习假
1.考研、职称晋升考试假:每年参加考研或职称晋升考试者(一个档次只给一次),视工作情况适当给予1-2天假期。
2.以上假期只能在考试前一个月内使用,既不能代替调休,也不允许过期使用。
(三)特保照顾假
1.中心教职工开家长会凭子女足球竞彩app排名通知单,经审批同意后休假,一学期在两次以内,每次给假半天。
2.中心女教职工每月可享受半天生理假。
(四)以上假项需到分中心主任、中心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假单报中心办公室存档。
六、此办法自中心主任联席会通过后执行。
 
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