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实验报告批阅及存档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30浏览次数:736

校教务〔2015〕16号
实验报告是重要实验教学文件,客观记录了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开设情况,是考核学生实验操作水平、评价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规范实验报告管理可有效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加强对实验报告批阅及存档工作的指导,根据《武汉工商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条例(修订)》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验课程考核
(一)独立设置实验课的考核
1.独立设置实验课的考核根据学生所有实验项目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分,评分依据为学生各实验项目实验报告的批阅分数(有期末考查的需加上期末考查)。评分标准为百分制。在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对学生历次实验报告评分按实验大纲规定进行加权汇总,形成学生课程考核成绩。
2.独立设置实验课的考核,要求每个实验项目成绩都应达到及格标准,对于不及格的实验项目必须重做,否则实验课程按不及格记载。
(二)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的考核
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学生实验报告的综合评分应根据实验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来计算权衡,一般应占课程平时成绩总分的30%—50%,实验报告综合评分依据为学生每次实验报告的批阅评分。
(三)实验课程不得免修,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安
排补考,必须参加重修。
二、实验报告的批阅
(一)各实验项目教学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下一实验项目开始前或一周内)完成学生实验报告的批阅,并将批阅成绩记录在实验报告批阅记录表中。
(二)实验报告一律采用红色水性笔批阅,批阅时应认真检查实验数据和结果,给出评阅评语和分数,并注明评阅日期。
(三)学生实验报告的批阅率应达到100%。
(四)实验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实验报告批阅成绩,以促进学生认真细致地完成实验项目操作和实验报告撰写。
(五)实验报告中数据记录混乱、数据处理没有按规定完成的,数据偏差较大,或字迹潦草、书写不规范的,应根
据情节的不同要求学生重做或重写。
(六)实验报告弄虚作假和互相抄袭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学
生当次实验成绩,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重做实验。
三、实验报告的检查
(一)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进行检查,检查责任主体为课程承担系、教研室或课程组。检查合格的课程,在实验报告批阅记录表中签字(盖章)确认,并由任课教师将实验报告移交实验教学中心存档;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应责令任课教师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报教务部调查处理。
(二)每学期各系、教研室或课程组根据所承担实验课的开课进度,拟定实验报告检查计划,报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教务部每学期应组织进行实验报告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价教学单位实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抽查发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验报告存档要求
(一)教务部每学期应将需进行实验报告存档的实验课程统计表报实验教学中心,以便实验教学中心开展实验报告存档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全校实验报告存档保管工作,由各实验教学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实验员应主动催收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原则上要在实验课结课三周内完成实验报告的移交和存档。在非实验室开设实验课程,应根据课程归属由应实验教学分中心负责。
(四)实验教学中心有权拒收未经教学单位自查审核合格的实验报告,同时也有责任向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和教务部通报未按期移交实验报告教师信息,以便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督促落实该项工作。
(五)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存档材料为:课程实验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学生实验成绩记录表、实验报告。装订时按实验项目顺序存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装订,每个实验项目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六)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存档材料为:实验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学生实验成绩记录表、代表实验报告(每个教学班存档5组学生实验报告)。装订时按实验项目先后顺序进行装订,每个实验项目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七)电子类实验报告(作品、成果),每个教学班需收集5组学生电子实验报告,并刻录成光盘存档。光盘内一级目录为实验课程名称,二级目录为学生学号,三级目录为实验项目名称。
 
附件:
1.武汉工商学院实验报告批阅记录表(参考)
2.武汉工商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
 
 
武汉工商学院教务部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