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要求
1、实验室管理情况检查
每学期组织3次实验室管理情况检查,对中心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一般在期初(1-4周)、期中(8-12周)、期末(15-18周)分别进行一次。
2、实验教学课堂检查
根据实验教学安排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检查,原则上要求每学期都在实验室上课的每位教师上课情况至少检查一次。由各分中心提供各实验室教师上课课表。
3、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会议召开
每学年组织召开一次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会议,会议参会人员为实验教学中心全体人员及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及系主任。
二、实验教学分中心工作要求
1、实验室管理情况检查
各分中心主任应定期组织对本分中心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四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实验教学课堂检查
各分中心组织对所辖实验室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对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检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课程结束后根据检查记录由分中心对教师实验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实验教学课堂评价表》,汇总后于每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周交中心。
3、实验教学管理会议召开
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会议,会议参会人员为分中心全体人员及有关实验指导教师。
三、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实验室管理情况评价
课程结束后,各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填写《实验室运行效果评估表》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相关表格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发放给教师。
2、参加分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会议
实验指导教师应积极配合参加各分中心组织召开的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会议。
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