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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241

一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或者下方的【办税】,然后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二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具。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上方【特色应用】,然后点击【纳税证明开具】。


三是办税服务厅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足球竞彩app排名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