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我院更名转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6浏览次数:2158




新闻中心讯(记者 洪少君)教育部“教发函[2011]70号”文件通知,我院正式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校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为此,我院于512号在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全院学生干部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文件精神,讲解转设的意义以及对学生的影响,解答学生们对转设工作的疑问。

院长孙松发首先在会上宣读了《教育部足球竞彩app排名同意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转设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1]70号),正式向学生宣布我院转设更名成功。然后,孙院长就转设工作及学生们关心的问题发表了讲话。随后,孙松发院长、杨进美书记、陶梅生副院长对学生们的提问进行了现场解答。

1、学院转设顺应了国家及湖北省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潮流,是独立学院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学院持续健康的发展。转设成功说明我院的办学实力、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已经达到普通本科足球竞彩app排名设置标准,这是对学院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充分认可,是对学院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学院面向未来发展和提升的重大鞭策。

2、转设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这是学院的一种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也是学院为之奋斗的动力和目标。

3国家、湖北省高等教育政策为学院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学院发展搭建了广阔平台,学院将充分利用国家的办学政策和管理机制的优势,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立志将学院建设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质量过硬,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一流的应用型高校。

4、学院的转设有利于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转设后学院将更好地发挥办学优势,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办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学院将设立人才引进基金、学科建设基金和科研项目奖励基金等项目,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满足学生们学习生活的需要。并且,学院将逐步实施“人才工程”、“质量工程”、“改革工程”、 “文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办学层次。

5、转设后,学院发展将有一个4年的过渡期,即指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被批准成立之日起至以“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名义招收的全部学生以毕业或肆业离校止。学院与中南民族大学就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文凭发放、学位授予等事宜签订了相关协议,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将维护转设过渡期学院的安全稳定,以及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生的各项权益。

6、毕业证发放、学位授予将依据国家规定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以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2008级、2009级和2010级),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从2011级新生开始,颁发署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7、学院的收费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的,转设后学院的收费情况将维持稳定,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转设后,学院学生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国家奖助学金、贫困生补助等国家政策,以及学院奖贷勤助补政策。

    出席此次大会的院领导还有副院长王兴庆、院党委副书记张文军、副院长万化喜、院长助理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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